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编制财务报表。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6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2016年度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无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未发生过会计差错。 6.4.6税项 (1)主要税项说明 根据财税字[1998]55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b)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c)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应交税费 2015年12月31日243,178.08 2016年6月30日243,178.08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无变化。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发银行”) 基金托管人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联集团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德安联”)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控制的公司 国联安-华融-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佰睿吉7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国联安基金公司-工行-至和定向增发20号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国联安海天稳健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东海2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国联安-旭光-定向增发54号资产管理计划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专户产品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股票交易。 6.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与关联方无权证交易。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310,000,000.00 100.00% 4,117,400,000.00 100.00% 6.4.8.1.4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3,359,146.33 2,447,922.3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83,054.15 298,738.46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078,529.22 741,794.62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联安货币A 国联安货币B 合计 浦发银行 4,595.56 - 4,595.56 国泰君安 2,172.90 845.25 3,018.15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570.17 692,802.47 717,372.64 合计 31,338.63 693,647.72 724,986.35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联安货币A 国联安货币B 合计 浦发银行 7,179.23 - 7,179.23 国泰君安 1,944.87 120.77 2,065.64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376.95 55,446.41 113,823.36 合计 67,501.05 55,567.18 123,068.23 注:1、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国联安货币A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国联安货币A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国联安货币A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 2、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国联安货币B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国联安货币B基金资产净值0.01%的年费率计提,每日计提,按月支付。计算公式为:每日国联安货币B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01%/当年天数。 3、对于由国联安货币B降级为国联安货币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国联安货币A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对于由国联安货币A升级为国联安货币B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升级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国泰君安 - - 204,750,000.00 97,540.68 347,000,000.00 61,692.68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国泰君安 - 10,558,886.85 - - - -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国联安货币A 国联安货币B 国联安货币A 国联安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月26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372,478,033.08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65,299,801.17 - 140,352,289.79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125,000,000.00 - 50,000,000.00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312,777,834.25 - 90,352,289.79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3.59% - 0.89% 注:此表中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因拆分变动份额中列示的份额包括投资者因收益结转而增加的基金份额。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国联安货币A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国联安货币A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国联安货币A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联安基金公司-工行-至和定向增发20号 2,020,234.16 3.24% - - 国联安海天稳健1号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350,777.16 0.56% - -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鑫享-悦达醴泉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937,296.62 1.08% 国联安货币B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国联安货币B本期末 2016年6月30日 国联安货币B上年度末 2015年12月31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联安-华融-定增5号资产管理计划 7,513,665.37 0.09% - -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佰睿吉7号资产管理计划 16,051,534.54 0.18% - -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东海2号资产管理计划 150,000,000.00 1.72% - - 国联安-旭光-定向增发54号资产管理计划 25,162,340.07 0.29% - -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狄普君桐1号资产管理计划 - - 40,000,000.00 0.40%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盛世源量化中性阿尔法8号资管计划 - - 29,947,818.40 0.30% 国联安基金浦发银行国联安-盛世源量化中性阿尔法5号资管计划 - - 37,391,705.48 0.37% 注:公司关联方持有的上述基金份额乃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交易,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除上表所示外,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浦发银行 782,147,253.92 9,774,467.71 52,558,654.81 3,175,127.23 注:本基金通过“浦发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结算备付金,于2016年6月30日的相关余额为人民币0元。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期末(2016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419 15农发19 2016-07-01 100.02 3,600,000.00 360,072,000.00 041560115 15长电科技CP004 2016-07-01 100.49 600,000.00 60,294,000.00 111690988 16威海商行CD001 2016-07-01 99.51 1,000,000.00 99,510,000.00 041561025 15温现代CP001 2016-07-01 100.78 500,000.00 50,390,000.00 011699781 16中金集SCP003 2016-07-01 100.19 1,000,000.00 100,190,000.00 041573008 15丹东港CP002 2016-07-01 100.02 1,010,000.00 101,020,200.00 041555041 15合高新股CP001 2016-07-01 100.62 290,000.00 29,179,800.00 111693647 16合肥科技农村商行CD012 2016-07-01 99.52 2,000,000.00 199,040,000.00 041552037 15国电南自CP002 2016-07-01 100.54 20,000.00 2,010,800.00 130233 13国开33 2016-07-01 100.00 2,000,000.00 200,000,000.00 011699635 16广晟SCP002 2016-07-01 100.11 700,000.00 70,077,000.00 111591780 15厦门农商行CD058 2016-07-01 99.30 1,110,000.00 110,223,000.00 111693382 16厦门农商行CD023 2016-07-01 99.59 1,000,000.00 99,590,000.00 041573005 15丹东港CP001 2016-07-01 100.29 1,000,000.00 100,290,000.00 111692978 16温州银行CD056 2016-07-01 99.72 1,500,000.00 149,580,000.00 041554046 15扬州绿产CP001 2016-07-01 100.83 500,000.00 50,415,000.00 合计 17,830,000.00 1,781,881,800.00 6.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6年6月30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0元,因此没有作为抵押的债券。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固定收益投资 8,484,789,050.54 80.56 其中:债券 8,484,789,050.54 80.56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270.00 0.95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582,147,253.92 15.02 4 其他各项资产 364,831,030.14 3.46 5 合计 10,531,767,604.60 100.00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6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1,755,845,825.67 20.0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序号 发生日期 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原因 调整期 1 2016-06-30 20.02 2016年6月30日国联安货币基金正回购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20.02%,超过合同规定的20%,主要系连续大额赎回导致的被动超标,将根据合同规定在5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5个交易日内 7.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0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7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7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的情况。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不符合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7.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 30天以内 19.54 20.0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含)—60天 28.4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含)—90天 16.2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含)—120天 16.9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20天(含)—397天(含) 38.0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119.26 20.02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240天的情况。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0,211,429.05 6.84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0,211,429.05 6.84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699,248,232.19 53.59 6 中期票据 - - 7 同业存单 3,185,329,389.30 36.32 8 其他 - - 9 合计 8,484,789,050.54 96.75 10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50419 15农发19 4,000,000 400,166,217.39 4.56 2 130233 13国开33 2,000,000 200,045,211.66 2.28 3 111619022 16恒丰银行CD022 2,000,000 199,204,228.03 2.27 4 111693647 16合肥科技农村商行CD012 2,000,000 199,090,911.67 2.27 5 111694629 16贵州银行CD012 2,000,000 193,654,905.63 2.21 6 111694964 16邯郸银行CD092 1,600,000 159,611,849.02 1.82 7 111692978 16温州银行CD056 1,500,000 149,579,460.33 1.71 8 111690492 16吉林银行CD014 1,500,000 149,577,804.82 1.71 9 111591780 15厦门农商行CD058 1,500,000 148,968,879.32 1.70 10 111694993 16齐鲁银行CD022 1,500,000 148,838,513.50 1.70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1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2% 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5%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不存在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9.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91,658,081.36 3 应收利息 72,486,809.53 4 应收申购款 686,139.25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364,831,030.14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联安货币A 1,613 38,600.22 7,990,955.79 12.83% 54,271,200.51 87.17% 国联安货币B 56 155,488,033.11 8,701,222,930.98 99.93% 6,106,923.23 0.07% 合计 1,669 5,254,399.05 8,709,213,886.77 99.31% 60,378,123.74 0.69% 8.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联安货币A 329.45 0.00% 国联安货币B - - 合计 329.45 0.00%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均为0;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联安货币A 国联安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1月26日)基金份额总额 1,418,735,986.38 1,427,051,241.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86,418,359.35 10,120,981,676.89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36,280,283.41 33,341,686,936.26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60,436,486.46 34,755,338,758.94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262,156.30 8,707,329,854.21 注:总申购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基金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包含本报告期内发生的基金份额级别调整和转换出份额。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2016年6月2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自该日起刘轶先生担任我司督察长一职。公司总经理谭晓雨女士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责。上述事项已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6年1月15日,基金管理人发布《国联安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薛琳女士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3.2016年1月起,基金托管人进行组织架构优化调整并变更部门名称,聘任刘长江同志为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未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有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形发生。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国泰君安 1 - - - - - 注:1、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专用交易单元供本基金买卖证券专用,选用标准为: A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B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C经营行为规范,近一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证监会处罚。 D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E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备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要求,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F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周到的咨询服务。 (2)选择使用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证券经营机构后,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交易单元使用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协同办理相关交易单元租用手续。之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各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信息服务质量等情况,根据如下选择标准细化的评价体系进行评比排名: A提供的研究报告质量和数量; B研究报告被基金采纳的情况; C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带来的直接效益和间接效益; D因采纳其报告而为基金运作避免或减少的损失; E由基金管理人提出课题,证券经营机构提供的研究论文质量; F证券经营机构协助我公司研究员调研情况; G与证券经营机构研究员交流和共享研究资料情况; H其他可评价的量化标准。 基金管理人不但对已使用交易单元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排名,同时亦关注并接受其他证券经营机构的研究报告和信息资讯。对于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将继续保留,并对排名靠前的证券经营机构在交易量的分配上采取适当的倾斜政策。对于不能达到有关标准的证券经营机构则将退出基金管理人的选择名单,基金管理人将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研究能力强、信息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租用其交易单元。若证券经营机构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及其他信息服务不符合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中止租用其交易单元。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的交易单元无变更。 10.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国泰君安 - - 310,000,000.00 100.00% - -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